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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编委关于设立随州市建设委员会及其直属机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随编发 [2003]35 号)精神,设置随州市房产管理局,与随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另加挂城市房屋拆迁办公室牌子),为副处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市建设委员会管理,受市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房产管理工作。地址位于市烈山大道 136 号。 |
市房产局(房改办)领导班子成员为局长、房改办主任叶晓剑、副局长、房改办副主任赵绪龙、叶恩典、局党总支委员、工会主席金从书、局党总支部委员杨碧章、孙克敏。内设综合科、业务科、住房制度改革科、物业管理科。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地产业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全市房地产业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
二、指导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
三、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及曾都区范围内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房屋产籍资料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房屋产权纠纷仲裁。 |
四、负责房地产开发市场、房屋交易市场、物业管理市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规范;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房屋拆迁单位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城市规划区内已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公共安全内容实施综合验收。 |
五、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和配套政策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
六、负责城市房屋拆迁、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及房屋拆迁安全监督;负责城市房屋租赁、国有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负责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的归集和管理。 |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地产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负责房地产业执业资格管理,统筹组织协调行业人才培训。 |
八、依法按程序查处房地产业和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
下属二级单位有市房产市场管理所、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房屋安全鉴定所、白蚁防治研究所、经济适用房开发公司、城区房管所、住宅经营公司、住宅合作社、拆迁事务所、白云湖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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