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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新政凸显两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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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成不能销售 南京首试“定价回购房”项目

  近日,一幅特殊的地块在南京成功出让。该地块面积为8016.2平方米,起拍价为6800万元,但所建项目建成后均不得上市销售,由南京市城建集团统一按7800元/平方米的结算价实施回购,专项用于市政项目的拆迁安置。这是该市首次直接以地块出让的形式建设“产权调换房”。

  该地块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与凤凰西街交界处东北角,根据出让条件,开发商必须按照已经批准的规划要求进行建设;所建项目建成后均不得上市销售,由该市城建集团统一回购,结算面积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和配套用房。回购后该项目将专项用于市政项目的拆迁安置。

  参与竞拍的有南京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新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过10轮竞价后,最终南京建设发展以8000万元竞得该地块。

  根据该市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关于完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该市将加大城市房屋拆迁调换房的建设筹集力度,拓宽产权调换房的来源渠道,提高产权调换房的比例。今后将按照“分散建设为主、集中建设为辅”的原则,在出让土地时,有计划、分步骤地统筹配建一定数量的产权调换房,并且要从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和社会房源中,多渠道筹集产权调换房房源。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将为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房源。

  此次出让的首幅产权调换房用地正是对该意见的落实。若以2.0的容积率计算,该地块总建筑面积约为1.6万平方米,至少可提供170多套房源。

  目前,在南京市房屋拆迁家庭中,货币补偿金额在15万元以下的才可以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拆迁补偿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可以申购中低价商品房。此次“产权调换房”主要面向拆迁补偿款在30万元以上的家庭,但不属于政策性住房,拆迁户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据了解,该市还将在普通商品房项目中新建一定比例的“产权调换房”。根据国土出让公告,即将于12月26日出让的地块中有3幅要求配建“产权调换房”,并注明了政府回购的套数、面积、价格等。

来源: 人民网-《京报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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