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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
   建设部近日发出的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指导意见提出,我国将建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

   建设部提出,贯彻城乡规划法要坚持遵循五项原则。

   一是坚持城乡统筹。各地在制定城乡规划的过程中应统筹考虑城市、镇、乡和村庄发展,根据各类规划的内容要求和特点,编制好相关规划。

   二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在制定城乡规划时,认真分析城乡建设发展的资源环境条件,合理确定发展规模、建设步骤和建设标准,推进城乡建设发展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是关注民生。有效配置公共资源,合理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关注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做好住房建设规划。加强对公共安全的研究,提高城乡居民点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四是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规划实施的依法行政。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规划编制组织方式。建立完善规划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程序和制度。

   五是先规划后建设。依法编制城乡规划,包括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乡和村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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