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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登记收件标准

1 、房屋抵押权登记

① 登记申请书

② 申请人身份证明

③ 房屋所有权证书

④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

⑤ 抵押合同

⑥ 主债权合同

⑦ 其他必要材料

注: a 、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的书面证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房屋抵押的,应当出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集体所有制企业房屋抵押的,应当出具职代会同意抵押的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房屋抵押的,应当出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公司章程;

b 、为他人借贷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还需提交同意为他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书面证明和担保人身份证明;

 

2 、抵押权变更登记

① 登记申请书

②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③ 房屋他项权证书

④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

⑤ 其他必要材料:

注:因被担保债权数额发生变更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3 、抵押权转移登记

① 登记申请书

②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③ 房屋他项权证书

④ 房屋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

⑤ 其他必要材料

注: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权转移的证明材料,

4 、抵押权注销登记

① 登记申请书

② 申请人身份证明

③ 房屋他项权证书

④ 证明房屋抵押权灭失的材料

⑤ 其他必要材料

5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

① 登记申请书

② 申请人身份证明

③ 房屋所有权证书

④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

⑤ 最高额抵押合同

⑥ 一定期间内将要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

⑦ 其他必要材料

6 、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

① 登记申请书

② 申请人身份证明

③ 房屋他项权证书

④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

⑤ 最高额抵押权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

⑥ 其他必要材料

注:因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的期间发生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7 、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

① 登记申请书

② 申请人身份证明

③ 房屋他项权证书

④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

⑤ 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

⑥ 其他必要材料:

注: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权转移的证明材料

 

8 、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

① 登记申请书

② 申请人身份证明

③ 房屋他项权证书

④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已确定的证明材料

⑤ 其他必要材料:

 

9 、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

① 登记申请书

②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③ 抵押合同

④ 主债权合同

⑤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⑦ 其他必要材料

10 、已经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

① 登记申请书

②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③ 登记证明

④ 证明在建工程抵押权发生变更、转移或者消灭的材料

⑤ 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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